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民生银行一层第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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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高迎欣董事长主持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由本公司A 股股东参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H 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参与。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17人;其中董事高迎欣、郑万春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杨晓灵、 赵鹏、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白丹,见证律师张丽欣、仲崇露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袁桂军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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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袁桂军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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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个别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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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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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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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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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3、4、5项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丽欣、仲崇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