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 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远大物产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
2、远大物产已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
3、本次担保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26幢105-2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经审计,远大能化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7,761万元,利润总额12,401万元,净利润9,289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274万元,负债总额80,7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380万元),净资产24,52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20万元。远大能化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700,764万元,利润总额13,240万元,净利润9,930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9,747万元,负债总额98,8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895万元),净资产30,852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金额
不超过5,000万元。
四、担保方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远大物产为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提供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此前因公司为远大能化申请授信担保,已将其持有的远大能化少数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未能再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远大物产作为远大能化的控股股东,对远大能化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远大能化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647,421.3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27,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119,721.34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2.47%。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