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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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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2、爱优品基本情况

  ■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业务合作定位

  爱优品业务定位为依托阿里巴巴和爱施德在各自业务领域内的优势,基于阿里巴巴各业务平台就手机、3C数码品类开展业务运营。

  2、业务合作

  阿里巴巴为爱优品业务运营提供商户合作资源,铺货拓展至爱施德线下门店,推动网商银行给爱施德及其关联方提供授信。

  阿里巴巴应基于其在新零售领域成熟的行业经验、技术及大数据能力,帮助爱优品实现供销体系的数字化。

  爱施德向爱优品提供包括供应链、物流管理、IT系统支持、供货渠道资源等完整的数字化供应链服务。

  3、知识产权约定

  阿里巴巴和爱施德应保留其既有的知识产权和数据的所有权。

  四、本次合作目的及影响

  阿里巴巴与爱施德将共同推进各自在上述合作领域的战略合作事宜,从而推动中国智能终端商品流通行业的数字化和新零售升级,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服务网络,实现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目标。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爱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施德”)为持续推进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公司和广东新联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新联”)拟分别向阿里巴巴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优品”)增资3900万元和1000万元,并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增资完成后,阿里巴巴持有爱优品51%的股权,公司持有爱优品39%的股权,广东新联持有爱优品10%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阿里巴巴发行79,103,094股人民币普通股,若本次发行完成,阿里巴巴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虽然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但在正式撤回申请文件之前,阿里巴巴仍为公司关联方。广东新联为管理层持股主体,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周友盟女士。周友盟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广东新联为公司关联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决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0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周友盟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阿里巴巴基本信息

  ■

  2、广东新联基本信息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后,公司将获得爱优品39%股权,爱优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协议

  标的公司:爱优品

  现有股东:阿里巴巴

  增资方1:爱施德

  增资方2:广东新联

  认购价款1:爱施德向爱优品缴付人民币3900万元,全部计入爱优品注册资本

  认购价款2:广东新联向爱优品缴付人民币1000万元,全部计入爱优品注册资本

  支付方式、期限:爱施德应于收到爱优品关于收款账户的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价款1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电汇至前述账户。

  (二)股东协议

  1、主营业务

  爱优品的主营业务为:3C数码品类的分销、零售、电商代运营和与新零售相关的科技创新。

  2、公司治理

  股东会为爱优品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依法行使中国法律规定的和各方约定的股东会职权和权利。

  董事会根据本协议及章程的规定,通过作出决议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3、管理体系

  爱优品设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首席技术官和人事负责人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届任期为3年。

  4、期限及终止

  爱优品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该期限同时也是本协议的期限,除非爱优品根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提前终止,或任何一方不再持有爱优品任何股权(以较早之日为准)。

  五、定价政策及依据

  鉴于本次增资与设立的时间间隔较短,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认购价款4900万元全部计入爱优品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该定价遵循了“自愿、平等、等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与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公司增资爱优品并成为其持股39%的股东,能够更好地通过爱优品为双方业务赋能,实现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目标。

  七、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与阿里巴巴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2000万元;公司与广东新联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持续推进与阿里巴巴的战略合作,公司和关联方广东新联拟分别向关联方阿里巴巴全资子公司爱优品增资3900万元和1000万元,并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的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拟向爱优品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施德”或“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签订相关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并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4月25日,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依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于2021年1月21日与阿里巴巴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上述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若《股份认购协议》在股份发行完成前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终止。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生效后,双方此前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与此相关的任何一方的承诺和限制即行终止。

  2、双方确认,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均无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签署、履行及解除《股份认购协议》以及签署《终止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双方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3、双方确认,《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时,已认真阅读并能真实理解其全部内容,清楚就此所带来的全部法律后果,不存在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一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4、《终止协议》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因终止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终止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因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与阿里巴巴签订《终止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同时,公司与阿里巴巴签署新的战略合作协议,在相关方面达成新的战略合作,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及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阿里巴巴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

  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1、2020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0年7月13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785),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0年7月18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2020年7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系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安联大厦B座3601优友网络科技大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为子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1年对自有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00《关于向深圳爱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1需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11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11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518055

  (3)联系电话:0755-2151 9976

  (4)联系传真:0755-8389 0101

  (5)邮箱地址:ir@aisidi.com

  (6)联系人:赵玲玲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6。

  2、投票简称:“爱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1.00至提案4.00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09: 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2月8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55-83890101)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11号南山金融大厦18层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5。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异动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31号),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称,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一号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号机公司”)作为北京雾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雾芯科技”)分销商为其贡献了净收入的 15.1%。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表示关注,公司对以下内容进行说明: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一号机公司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情况,以及占你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

  【回复】

  (1)一号机公司主营业务:电子烟、3C数码、快消品类的渠道、终端、新零售服务

  (2)一号机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5%;一号机公司CEO蔡军持股比例10%;一号机公司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共青城同路青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0%;外部投资人深圳斑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股权结构如下:

  ■

  (3)一号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35亿元,占公司整体营收比例1.44%,净利润0.37亿元,占公司整体净利润比例6.74%,归母净利润0.2亿元,占公司整体归母净利润比例4.27%。

  2、请你公司说明一号机公司作为雾芯科技分销商的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一号机公司与雾芯科技的分销代理合作始于2019年8月,雾芯科技于2020年12月在其公开招股说明书中描述与一号机公司的合作关系及营收贡献占比。一号机公司作为雾芯科技分销商的相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3、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持股 5%以上股东最近 1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请你公司自查上述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回复】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一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亦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内幕交易、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确认,上述人员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认真核查了最近一个月内的有关工作,未发现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风险提示

  (1)截至2020年9月30日,一号机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在公司的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2)电子烟行业目前国内政策尚不明晰,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发布可能会对一号机公司电子烟业务的经营产生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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