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1年0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07)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08)。
3.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09)。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01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13日、05月0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号)。
本次公司拟从互助金圆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0,184.80万元中调剂8,000万元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对互助金圆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拟提供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暂以8,0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互助金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6661923152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互助县塘川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唐远平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22日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水泥产品和制品、工业废渣批发,石灰石、石膏、粘土及其它土砂石开采和其产品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包装用织物制品、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制造,汽车租赁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零售。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互助金圆100%的股权,互助金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互助金圆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互助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互助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互助金圆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互助金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2,636.5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16%。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西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01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13日、05月0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号)。
本次公司拟从互助金圆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40,184.80万元中调剂5,000万元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对互助金圆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拟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暂以5,0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互助金圆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6661923152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互助县塘川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唐远平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22日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水泥产品和制品、工业废渣批发,石灰石、石膏、粘土及其它土砂石开采和其产品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包装用织物制品、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制造,汽车租赁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零售。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互助金圆100%的股权,互助金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互助金圆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互助金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互助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互助金圆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互助金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互助金圆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2,636.5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16%。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城环保”)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01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04月13日、05月0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年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0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号)。
公司本次拟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上饶市金钱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钱湾”)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中调剂3,000万元用于为祥城环保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钱湾、祥城环保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含本次拟提供的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暂以3,000万元计,最终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祥城环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9MA3CL24K2D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仲山镇新民路路东
法定代表人:范建刚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处置、利用及相关化工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保技术咨询,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投资和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及技术咨询;道路普通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祥城环保50.00%股权,为祥城环保控股股东;山东阳光颜料有限公司持有祥城环保25.50%股权,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祥城环保14.00%股权,济宁阳光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祥城环保9.50%股权,韩忠持有祥城环保1.00%股权。
■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祥城环保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体):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祥城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祥城环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祥城环保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祥城环保的日常经营需要。祥城环保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但祥城环保以其全部资产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祥城环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祥城环保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2,636.5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1.16%。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22日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俞乐平、何品晶、王晓野
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