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1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红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王红霞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电子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红霞,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年7月,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王红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仍未解除限售),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红霞女士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王红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审阅王红霞女士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王红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红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2、王红霞女士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经我们了解,王红霞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王红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董惠江 蔡 昌 金惟伟
2021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法律顾问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聂传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聂传波先生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副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聂传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止本公告日,聂传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全部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聂传波先生持有的股份将继续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相关权力及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聂传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王红霞女士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王红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