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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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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详见2021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为经销商

  提供差额补足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符合一定条件的经销商。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继续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以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业务模式

  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及《预付款融资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使用此项三方承兑业务的经销商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与银行签订符合授信额度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然后该经销商向合作银行存入一笔不低于开具承兑汇票额度30%的存款保证金;同时,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合作银行存入相应的存款或定期存单作为风险缓释金。合作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全额偿还开票金额,将承担一部分损失;同时,合作银行按照其内部管理规定,独立承担授信审核审批责任。在上述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银行根据经销商的进货资金需求开具不超过6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进货。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2、业务风险情况

  如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则公司将承担的损失情况如下:

  银行有权在约定的条件下扣划公司风险缓释金中相应的金额,但双方应配合继续向经销商追偿:若追偿到所有差额,则银行将全额退回暂时划扣的公司风险缓释金;若只追偿到部分差额(或全部未追偿到),则银行只退回部分暂扣的风险缓释金,该金额包括追偿到的部分及银行根据约定承担未追偿到的部分金额,公司承担另外部分未追偿到的金额损失。但经销商已向公司出具的承兑汇票继续有效,其有效性并不因经销商未能如期偿付银行承兑汇票差额而受到影响,仍能背书及兑付。

  3、前期业务开展情况

  2019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90,000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54,839.20万元,其中已背书50,230.70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差额补足责任为32,667.08万元。截止2020年末,经销商已向银行足额偿付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的差额。

  2020年度,银行、公司及经销商三方签署的授信总额度为90,000万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收到尚未偿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72,292.00万元,其中已背书67,237.00万元;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差额补足责任为26,416.50万元。

  2019年及2020年,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年度拟与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经销商的销售规模、经营情况、经销商资信情况等条件评估选择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开展此项业务。

  三、担保情况的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拟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预付款融资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所需承担的最大差额补足责任将由该业务实际发生额决定。

  1、担保方式:提供风险缓释金及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担保期限及担保范围: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范围为:在本次合作项下,公司需承担的差额补足责任为经销商在承兑汇票到期后未能偿还保证金与承兑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并扣除银行根据约定承担的部分金额。

  3、保证金金额:公司拟为2021年度预付款融资业务向银行合计提供7,400万元风险缓释金。

  4、相关合作方:前期与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银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2021年度,公司拟继续选择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满足国内信用评级AAA或国际信用评级A-以上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

  5、公司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为了加强公司营运资金的管理并规范公司对经销商信用额度的释放与管理,公司已建立《信用政策管理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办理“预付款融资业务”客户首要(准入)条件、客户授信额度评估标准、审批权限等。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后续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1)公司定期及不定期监督银行与客户对接情况,并检查客户赎货情况;

  2)营销财务根据银行提交的月度报告,每月初对上月未赎货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提醒经销商30天内需要赎货的额度;

  3)如经销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赎货,营销财务及总部资金组要求银行提供经销商未及时赎货理由,并内部评估是否存在还款风险。如经销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赎货,半年内不得使用三方承兑进行提货,公司信用额度也会暂停;

  4)每季度公司均要求经销商提供预付款融资授信敞口到期还款承诺函,并报告经销商的实控人连带责任情况;

  5)总部资金组每月定期向财务总监报告经销商授信和敞口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主要旨在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

  公司针对预付款融资业务的风险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前期的业务开展过程中非常严格、规范的执行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因此公司在此项业务上的风险相对可控。截至2020年末,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综上,本次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营销业务发展,可降低坏账风险和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开展的预付款融资业务的操作模式、经销商经营状况、公司须承担的风险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客户首要(准入)条件、客户授信额度评估标准、审批权限及后续管理进行了查询,认为公司开展本业务主要为了解决优质经销商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支持公司营销业务的发展且公司针对本业务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我们核查了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预付款融资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到在前期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非常严格、规范的执行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因此公司在此项业务上的风险相对可控。截止2020年末,所有参与该业务的经销商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偿还逾期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内开展预付款融资业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末,公司为预付款融资业务承担的最大差额补足责任为26,416.5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6%。本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经审计的11.7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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