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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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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转股代码:191586 转股简称:上机转股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1年对方向公司子公司采购单晶硅片2.1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10%),按照当前市场价格,预计2021年销售金额为7.48亿元(含税),具体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因此2021年销售金额存在不确定性。预计2022年至2023年采购单晶硅片6.72亿片,但具体销售数量需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不构成有效的合同约定条款,因此销售数量及销售金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双方盖章之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目前合同双方仅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且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但是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2年至2023年,销售数量需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故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销售数量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仅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且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2021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但2022年至2023年的销售数量需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故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销售数量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及对方采购数量不及合同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该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按原定合同执行产生的收益。由此,公司执行本合同实际能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与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泰”)、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正泰新能源”)、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正泰新能源”)、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正泰太阳能”)、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正泰太阳能”)及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民泰”)就“单晶硅片”的销售签订合同。具体销售数量如下(上下浮动不超过10%):

  ■

  注:1、预计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及排产计划测算,实际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产品规格变化产生波动,各年度实际销售金额存在不确定性,该测算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

  2、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合同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2022年至2023年的销售数量需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不构成有效的合同约定条款,故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销售数量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2021年销售金额为7.48亿元(含税),不含税为6.62亿元。预计2022-2023年销售总金额为33.11亿元(含税),不含税为29.30亿元。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单晶硅片,预计2021-2023年总计销售8.82亿片单晶硅片(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其中2021年销售2.1亿片,2022年销售3.36亿片,2023年销售3.36亿片(硅片尺寸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5号1幢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资本:348355.633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多晶硅光伏电池、单晶硅光伏电池、晶体硅光伏组件; 研究: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公司名称: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资本:7021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凤阳路8号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凤阳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燕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名称: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吉盛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燕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公司名称: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803室

  法定代表人:陆川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池销售;销售代理;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对方浙江正泰、海宁正泰新能源、盐城正泰新能源、盐城正泰太阳能、海宁正泰太阳能及杭州民泰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552.77亿元,净资产249.52亿元,营业收入302.26亿元,净利润39.71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民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金额暂未确定。预计2021年销售2.1亿片,2022年销售3.36亿片,2023年销售3.36亿片。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三年总计40.59亿元(含税)。

  (三)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每个月月底之前签订次月补充协议,次月支付完毕相应货款。

  (四)协议期限

  2021年至2023年,其中2021年条款已达成一致。2022年至2023年的销售数量需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故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销售数量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支付货款,乙方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责任。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甲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金责任;

  2、若甲乙双方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采购数量范围,则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调整。若协商不成功,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未达到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要求部分的违约金。

  3、如乙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货物,经双方确认确属甲方责任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一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达成解除合同意见的,则本合同剩余有效期作为缓冲期,在缓冲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尽一切手段排除阻碍合同履行的情况,使合同继续有效进行;如缓冲期届满,仍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则不能履行合同一方视为根本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向守约方进行赔付。

  5、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若后续按照合同的约定产生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目前合同双方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具体销售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2021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合同约定了2021年的销售数量。2022年至2023年的销售数量需于前一年年底重新商议,不构成有效的合同约定条款,故合同双方对于后两年销售数量是否能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及对方采购数量不及合同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该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按原定合同执行产生的收益。由此,公司执行本合同实际能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为根据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排产计划测算,实际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异进行调整,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务承诺或业绩预测。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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