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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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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21-003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2、公司证券代码“002335”保持不变

  3、证券简称启用时间:2021年1月21日

  一、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说明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文名称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KEHUA DATA CO.,LTD.”,证券简称变更为“科华数据”,证券代码“002335”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1年1月21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科华恒盛”变更为“科华数据”,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335”。

  公司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全称,中文证券简称长度不超过四个汉字,英文证券简称长度不超过二十个英文字符。变更的证券简称未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相同或相似,未出现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情形,未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本次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2020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聚焦数据中心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使公司名称与公司发展战略更相匹配,更有利于市场客户与投资者直观认识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同时能更好地塑造及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决定将名称由“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科华恒盛”变更为“科华数据”,证券代码“002335”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0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婉玲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公司于2020年10月22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7),黄婉玲女士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00股。本次减持后,黄婉玲女士持有公司23,078,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1年1月20日,公司收到黄婉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黄婉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或差尾数不符均为保留小数位数的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黄婉玲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黄婉玲女士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截至本公告之日,黄婉玲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到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三、备查文件

  1、黄婉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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