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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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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04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0)黔02民初96号],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西部水电”)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和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北大教育”)提起的民事诉讼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相关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0)黔02民初96号《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西部水电作为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和北大教育提起的民事诉讼案,要求公司及北大教育共同向其支付工程款、赔偿违约金等款项共计32,139,29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47。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0)黔02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经过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对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931.6042万元;

  2.被告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1,763.5361万元(暂计至2020年6月28日),2020年6月29日之后的违约金以所欠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被告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退还原告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200万元;

  4.驳回原告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共计217,497元,由原告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负担32,625元,被告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84,8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特别提示

  公司决定上诉,将在以上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研究后续应对措施。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当前收到的是本案件的一审判决,公司已决定上诉,最终影响以上诉后法院认定结果为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为两家被告之一,公司将结合法律等专业意见,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本案件判决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合理会计处理,影响金额以核算情况及专业判断情况、法院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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