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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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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58000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240)。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交易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2)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A类份额与C类份额分别计算,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本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相应为1份。

  2、销售机构可自行设置相关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业务的最低数额限制。投资人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业务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敬请投资人留意。

  3、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上述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转出份额、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渠道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性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cfund.com.cn)刊登的销售机构情况一览表进行查询。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东吴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scfund.com.cn)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21-058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使用招商银行直付通服务办理直销网上交易部分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的有关通知,2021年1月20日起,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投资者暂停使用招商银行提供的直付通支付服务办理账户开户、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影响的投资者

  使用招商银行借记卡通过招商银行直付通服务开立了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该账户以下简称为“受影响的交易账户”)。

  二、 受影响的业务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将暂停使用受影响的交易账户办理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交易以及使用招商银行直付通服务办理开户。为保障投资人权益,受影响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赎回和分红退款资金入账业务不受影响。

  本公告有关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次暂停业务的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受影响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签约其他银行卡继续办理本公司直销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588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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