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0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年1月15日至1月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11月30日,公司接受了特定对象现场调研,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业务,并就有关砂石骨料业务和军品业务进行了探讨,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0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5,525,753.03元。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度税前利润5,525,753.03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自查和电话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