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0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2号、《关于江西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196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以及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伊戈尔”)均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公司和吉安伊戈尔是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顺德伊戈尔是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035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顺德伊戈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5920,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吉安伊戈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6000203,发证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顺德伊戈尔和吉安伊戈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2020年、2021年、2022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