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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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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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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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2018年至今,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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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严禁财务造假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审计机构对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均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 年至今,公司不存在自主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严格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杜绝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10年7月),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2018年至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持续强化内幕交易防控

  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09年12月),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保密、登记工作,严格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禁止内幕交易。

  (五)积极推动大股东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大股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时履行股票质押及后续进展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任一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均未超过50%。

  (六)科学稳健开展并购重组

  2018年至今,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项目。

  (七)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2018年至今,公司股东不存在权益变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情形。

  (八)依法依规履行各项承诺

  公司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承诺,承诺相关事项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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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审慎选聘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把握审计机构选聘关,2018-2020年均提名选聘具有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对选聘审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参与年报审计沟通会议,及时了解年报审计进展情况。

  (十) 充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规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10年6月),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股东大会、说明会、交易所互动易问答、咨询电话等交流方式,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不断完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响应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

  2018 年至今,公司不存在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互动易等非法定媒体透露、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情形,不存在发布与依法披露的信息存在明显差异、不具有事实依据或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情形。

  公司谨记“四个敬畏”,守牢“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市场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条底线,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决策科学性、经营稳健性、发展持续性。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并对此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吴惠明女士的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吴惠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提名、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马志达  郭天武  张建平

  二〇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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