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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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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2021年1月22日(含)至2021年2月2日(含)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在开放期内开放基金申购和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021年1月22日(含)至2021年2月2日(含)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量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定投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设置最低限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公布基金的份额单位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封闭期和开放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交易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交易日,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交易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交易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公告为准,且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2日进行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期间,除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以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2021年1月21日起(含21日)恢复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6)本公司已于2007年4月2日对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拆分操作,拆分比例为1.8942,基金拆分后每交易日公告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均为还原拆分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为1.5932,累计净值为4.512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关于新增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建信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月20日起,以上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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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年1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同时,经与华鑫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21年1月20日起参加华鑫证券的认(申)购、定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均可参与,适用投资者范围、具体参与基金、活动结束时间以及认(申)购、定投和转换费率折扣等各项优惠活动细则以华鑫证券的公告为准,我公司不再另行公告。重要提示如下:

  (1)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华鑫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华鑫证券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华鑫证券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华鑫证券。

  (2)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若由华鑫证券代销,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4)本公司在华鑫证券有以下基金目前不支持转换业务,具体名单如下:

  ■

  一、 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客服电话:95323

  网址:http://www.cfsc.com.cn/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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