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依据杭州市临安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月13日《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持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2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5日

  至2021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2月 2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黄亚芬

  联系电话:0571-63750969

  传真号码:0571-63750969

  电子邮箱:hwkjdmb@huawon.cn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提供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6,70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18.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9,509,621.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0,440.2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69,180.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62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本次借款为无偿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P16T42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慈湖高新区慈湖河路4677号1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海标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建材新型材料、装饰纸,建材新型材料、装饰纸的技术研发,批发、零售建材新型材料、装饰纸,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马鞍山华旺100%的股权。

  截至 2020年9月30日,马鞍山华旺总资产为61,292.09万元,净资产为10,481.15万元,2020年1-9月净利润为-97.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

  四、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马鞍山华旺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批准马鞍山华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马鞍山华旺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马鞍山华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为3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为3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旺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观友先生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吴观友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观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杭州华旺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等职位。从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钭正良先生、张延成先生、钭江浩先生、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张群华先生、郑梦樵先生、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自其收到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后,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我们在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钭正良先生、张延成先生、钭江浩先生、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张群华先生、郑梦樵先生、王磊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郑湘玲女士、王世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位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 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钭正良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临安化纤总厂销售处长、临安电缆厂厂长、临安通信电缆厂厂长、杭州锦江纸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长、临安市天目制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12月起,任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张延成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厂长、杭州华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9年12月起任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3、钭江浩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员、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经理等职。现任杭州安派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恒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6月起任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4、葛丽芳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5、吴海标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震洲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州新天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锦江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师、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9 年12月起任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6、李小平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历任杭州锦江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副科长、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等职。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车间主任,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群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员工、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合伙人、世源科技(嘉兴)医疗电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博凡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郑梦樵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78年10月至1987年4月,任杭州新华造纸厂科长;1987年4月至2007年,任浙江省轻工业厅造纸工业公司经理;2007年至今,任浙江省造纸行业协会(学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造纸学会特种纸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浙江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王磊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浙江海派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明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郑湘玲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湖南省岳阳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主管、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杭州华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办主任等职。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王世民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杭州锦江纸业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计等职。2014 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0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6,7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622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2,900,000元增至203,866,7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发生了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正良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钭正良、张延成、钭江浩、葛丽芳、吴海标、李小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群华、郑梦樵、王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用无偿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期限为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2,900,000元增至203,866,700元,同意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应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应内容,并更名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4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拟提名郑湘玲女士、王世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0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