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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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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于2021年01月0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唐铁军、周强、刘博和石敬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增补方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增补张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方建新先生和张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02月05日下午3:15,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方建新先生: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及元素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历任南开大学元素所工会主席、常务副所长、研究室主任及党支部书记,南开大学科技处处长、正处级调研员,全国高等学校科技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全国重点高校理科科技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高校科技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天津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重点学科(植物保护)评审专家,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学科(农学)评议组成员,南开大学植物保护学术委员会委员及学位委员会委员;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梅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历任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和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主任会计师。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0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于洋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运营成本,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生产数量仅为协议预计上限,不代表对未来产量的预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本公司”)为更好地落实产业战略规划,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业务体系,以及在国内仿制药价格不断下降,原料、燃动成本逐年上升的市场环境下,公司提高产能,摊薄成本,力生公司积极对外承接MAH项目。

  近日本公司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药股份”)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协议》。本公司作为受托方,受托生产天药股份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安西龙片三个产品及所需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质量监控、检验、仓储等相关工作。

  该《药品委托生产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回避表决的董事有唐铁军、石敬、周强和刘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公司与天药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0万元。2020年与天药股份实际发生交易金额为296.08万元(未经审计),未超过预计金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1日

  注册资本:110078.66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824811X4

  住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经营范围: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企业;技术服务及咨询;压力容器设计(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工产品(含津(开发)危化经字[2019]0003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无储存设施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学原料药、原料药、无菌原料药、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化妆品、生物柴油及相关技术和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中西制剂药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天药股份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28,117.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1,995.2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1,570.0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527.79万元(审计后)。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04,378.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7,897.37万元,2020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6,679.2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707.43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天药股份均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天药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药品委托生产,天药股份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接受天药股份委托对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安西龙片三个产品进行生产、质量监控、检验、仓储等相关工作。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委托生产价格,包括所有原辅料、包材、人工、动力、化验等费用。

  委托生产期限为五年,前三年期满后,双方按照届时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完成内外部审批流程后,协议继续履行两年。

  委托生产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本次公司与天药股份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协议》,预计每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每年结算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委托生产以获得药品监管部门关于药品委托生产的批准之后,方可进行委托生产。

  2、实际生产数量以天药股份下达的委托生产需求计划量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有多年生产药品经验,经天药股份对公司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详细考核、评价,确认公司具备天药股份相关产品受托生产的条件和能力,符合天药股份生产质量要求,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天药股份决定将醋酸泼尼松片、醋酸地塞米松片、曲安西龙片委托公司进行生产。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运营成本,确保公司良性发展,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的战略布局起到积极作用。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天药股份签订《药品委托生产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及付款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运行,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规范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天药股份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司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天药股份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有关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认为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1、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的内容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或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九、监事会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担保生化制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之日起24个月内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生的债务。上述担保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9日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269号

  法定代表人:孙涛

  注册资本:30330.28万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制造、中间体、诊断试剂、生化试剂制造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生化制药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724.26万元,负债总额24604.85万元,净资产23119.4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8915.2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697.63万元,实现净利润-4697.63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43386.82万元,负债总额23427.68万元,净资产19959.14万元,2020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15094.6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160.27万元,实现净利润-3160.2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之日起24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生化制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生化制药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2月05日(星期五)下午3:15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01月29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1年01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提案》

  2.《关于公司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第一个提案已经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第二个提案已经2021年0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02月02日-02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0038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其他备查文件。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3

  2.投票简称:力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2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2月0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 托           先 生( 女 士 ) 代 表 我 单 位(个人 )         ,出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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