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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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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继续工作。经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吴惠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0年12月11日到期 ,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 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1年02月21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运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要求,公司对2018 年1月1日至今规范运作情况逐项自查,出具自查报告。

  《关于规范运作情况自查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行”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0年12月11日到期 ,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 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21年02月21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继续工作。截至公告日,王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立先生在任职期间尽职尽责,公司衷心感谢王立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吴惠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惠明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吴惠明女士简历见附件。

  吴惠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2162824

  传真:0755-22162231

  电子邮箱:wuhuim2@worldunion.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附件:吴惠明女士简历

  吴惠明女士,中国籍,1980年7月生,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贏家時尚控股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资深战略规划师、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19年底至2020年就职于深圳市国丹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加入世联行集团战略投资中心,现任战略投资中心投资总监,于2019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惠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为1年。按照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1年。按照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以上两家银行的授信担保。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资本:2,033,579,072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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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主要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他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先锋居善对公司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6%。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16%。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止,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4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8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协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运作情况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对公司2018 年1月1日至今规范运作情况逐项自查,出具自查报告如下:

  (一)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制定并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9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9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7月)。

  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2018年至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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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为独立董事和监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2018年至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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