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78,378.4957万元减少至78,158.4171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汉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风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对应补偿措施的议案》,鉴于汉风科技未完成2016年度至2019年度累计盈利,业绩承诺方陈卫祖、徐严开、张群慧应补偿股份数为2,230,747股,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83,784,957股变更为781,554,210股。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完成公开发行91,723.87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0年10月19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转股29,961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81,554,210股变更为781,584,171股。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783,784,957股减少至781,584,17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8,378.4957万元减少至78,158.417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