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股东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计划自公告之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8,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48%;股东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投资”)计划自公告之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6,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9%。

  近日,公司收到新华化工、新昊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及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月16日,新华化工、新昊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新华化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9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3%;新昊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80,542股,占公司总股本1.4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新华化工、新昊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预披露计划减持股份总数,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新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79%,不为公司5%以上股东。新昊投资因减持股份导致权益变动,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新昊投资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新华化工、新昊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新华化工、新昊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及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主动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尚处于平仓处置期间。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48,530,147.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52,717.77元。尽管六氟磷酸锂业务第三季度已经扭亏为盈,但其毛利率、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仍然较低。报告期业绩未考虑六氟磷酸锂所在的资产组(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商誉减值因素。目前,公司正聘请专业机构对资产组进行评估、2020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2020年度是否发生商誉减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相关风险提示,谨慎投资。

  4、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等,该议案旨在推进上市公司引进战略投者。目前引进战略投资事项仍在推进中,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2020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尚处于平仓处置期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