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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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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仙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仙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5%)。持股5%以上股东钟小头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8%)。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近日,公司收到林仙明先生及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考虑现阶段股价波动情况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林仙明先生及钟小头先生决定提前终止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林仙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仙明先生及钟小头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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