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其中: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对已确认无法回收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已确认无法使用的部分存货进行核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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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3家子公司核销资产共计13,878.19万元,已计提坏账或跌价损失11,299.01万元,影响当年损失2,882.45万元。
本次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核销所涉及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下属控股子公司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