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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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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5,312,86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790万股增至7,7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90万元增至7,72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分别为上海茗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茗嘉投资”)、上海荣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永投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312,860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77,2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900,000股。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5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3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股本30,8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08,08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的2名股东持股变化如下:

  ■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实际控制人荣俊林、荣青和荣永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荣俊林、荣青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实际控制人荣俊林、荣青承诺:如本公司(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 5%的茗嘉投资、荣俊林和荣青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5%;荣永投资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三)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减持意向的补充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持股5%以上的股东荣永投资承诺如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按照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比例合并计算,但上述减持不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一)本企业或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二)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5,312,86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永智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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