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董事赵安吉女士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2. 本行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选举张克秋女士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9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2019年度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委任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杜晓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