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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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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传票》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20年3月底,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被告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源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六颖康、刘汉秋、周莉、莫源、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回购事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权回购款、违约金及前期律师费,案号为(2020)粤03民初678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020年5月底,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2020)粤0309民初7944号案件移至深圳中院,与(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合并审理。2020年7月,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该上述案件与(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合并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深圳中院出具的《传票》【(2020)粤03民初678号、(2020)粤03民初3607号】、《应诉通知书》【(2020)粤03民3607号】,(2020)粤0309民初7944号案件已移送深圳中院并立案,案号为(2020)粤03民初3607号。深圳中院将于2020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第二十九庭开庭审理(2020)粤03民初678号、(2020)粤03民初3607号案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从代理律师处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传票》,主要内容如下:

  1、案号:(2020)粤03民初678号

  2、被传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被传事由:听证

  4、应到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

  5、应到地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庭

  三、本次公告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诉讼审结之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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