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1-00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辞职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01月18日,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周贵祥先生、总经理徐国忠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周贵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徐国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周贵祥先生、徐国忠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相关职务。
周贵祥先生、徐国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周贵祥先生、徐国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周贵祥先生、徐国忠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为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2021年01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孙梅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梅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在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梅女士辞职后,仍担任华东科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孙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孙梅女士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1-00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01月13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01月18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周贵祥先生辞职,拟推举董事徐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鉴于孙学军先生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股东方——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补选胡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胡进先生简历见附件。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1月19日
附件:
董事简历:
胡进,男,1980年0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东科技动力工程厂配电技术员,华电创华实业发展公司组效处秘书,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投资发展部职员,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主管、副总监,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投资部副主任;现任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法务部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该候选人在本公司股东关联方任职,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有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未有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本人作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长周贵祥先生、总经理徐国忠先生辞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因工作安排,周贵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徐国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周贵祥先生、徐国忠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相关职务。经核查,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周贵祥先生、徐国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公司已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选举徐国忠先生为新任董事长。
因此,同意周贵祥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徐国忠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 张百哲 林雷 李郁祥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现就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我们审阅了被提名者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聘任程序合法:公司在补选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增补胡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百哲 林雷 李郁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