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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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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9人,代表股份721,561,8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43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0,137,5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5人,代表股份511,424,2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749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291人,代表股份54,671,5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2,4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9人,代表股份53,469,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76%。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向启迪控股合肥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8,365,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81%;反对15,231,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78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43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220%;反对15,23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59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提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6,128,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70%;反对4,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2%;弃权1,117,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23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615%;反对4,3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1%;弃权1,117,1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34%。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5,376,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28%;反对4,8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1%;弃权1,328,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486,1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862%;反对4,85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36%;弃权1,328,6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302%。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关于推选王书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16,285,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87%;反对4,68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弃权594,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394,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3486%;反对4,6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37%;弃权594,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7%。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张亚楠、韩泽伟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曹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曹帅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曹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前进,很好的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曹帅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曹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王书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内容,认为王书贵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同意提名王书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选举王书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书贵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王书贵先生简历

  王书贵先生,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乔波冰雪世界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启迪科技园发展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5年4月至2020年10月,曾任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12年7月至今,历任启迪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首席运营官;2015年2月至今,历任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8月至今,任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王书贵先生担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董事长、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书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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