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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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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公司股份数39,124,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4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持有公司股份数39,124,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46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7%。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036,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310%。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金俊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投票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1.02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1.03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1.04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2.02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2.03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3.02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玺投资”)共同发起设立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擎川基金”)。海宁擎川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融玺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其余出资额由融玺投资募集。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该事项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协助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尚未明确,且合作各方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7115号409室A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费禹铭

  注册资本:529.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备案登记情况:融玺投资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5024。

  3、融玺投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融玺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尚未注册,相关信息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

  1、合伙企业名称: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4、主要经营场所:海宁市。

  5、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7年,自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或提前结束基金存续期限。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融玺投资。

  7、私募基金规模及出资情况: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融玺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其余出资额由融玺投资募集。

  8、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9、投资范围:军民融合、能源服务为代表的专业领域;航空航天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

  10、收益分配:本基金的全部可分配现金(历次投资项目回收的资金扣除基金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及债务后的剩余资金)应在对应的项目正常退出后的30日内,将分配方案披露于所有合伙人,合伙企业应确保在披露分配方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

  11、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除此之外,除非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且在合伙企业合法存续期内,普通合伙人有权暂缓向退伙的有限合伙人支付退伙资金,待合伙企业的存续期结束,按清算程序进行分配。

  12、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承诺,除非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3、管理费费率:本合伙企业存续期为7年,前5年费率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年,后2年费率为1%/年。

  四、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是为了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另外,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可以为公司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3、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尚未明确,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作各方尚未实际履行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未来存在募集资金不到位或募集失败的风险;同时,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与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战略决策、目标选择、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操作、投后管理等多种风险。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基金管理及投资决策,做好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前述相关人员亦不在合伙企业任职。

  2、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设立相关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成。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廉熙女士、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磊先生、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靖超先生、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廉熙女士、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周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淑芳女士、蒋金祥先生、王雅琴女士、许一斌先生、李延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雅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1、2、3、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人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142.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王淑芳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8、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擎川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协助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规定。会议推举监事张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李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李强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员;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总经办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9,650股,持股比例为0.27%。张李强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42%,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决定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为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0776966

  传真:0573-87279999

  电子信箱:hx-wzlin@walrusfloors.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已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王周林先生(董事长)、鲁国强先生、王雅琴女士、王淑芳女士。

  2、独立董事:黄廉熙女士、杨靖超先生、王磊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董事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第二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王周林先生(主任委员)、黄廉熙女士、鲁国强先生。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

  杨靖超先生(主任委员)、王磊先生、王淑芳女士。

  3、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黄廉熙女士(主任委员)、杨靖超先生、王周林先生。

  4、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王磊先生(主任委员)、黄廉熙女士、王雅琴女士。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沈财兴先生、吴佳伟先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张李强先生(监事会主席)。

  上述监事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和《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经理:王周林先生

  (二)副总经理:王淑芳女士、蒋金祥先生、王雅琴女士、许一斌先生、李延延女士

  (三)财务总监:王雅琴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相同。

  总经理王周林先生、副总经理王淑芳女士、王雅琴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副总经理蒋金祥先生、许一斌先生、李延延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四、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董事金俊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时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监事冯月华先生、许一斌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一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金俊先生持有公司5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冯月华先生持有公司929,7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金俊先生、冯月华先生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金俊先生、冯月华先生、许一斌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金祥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9年7月至1991年8月任双山砖瓦二厂工人;1991年9月至1993年9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人;1993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工人、车间班长;1996年11月至2004年5月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车间班长、营销员、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技术员、主任助理、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生产总监;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金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0,125股,持股比例为0.55%。蒋金祥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4.85%,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许一斌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5年5月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科员;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任晶美有限销售部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海象新材销售部经理、监事。

  截至目前,许一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9,650股,持股比例为0.27%。许一斌先生是公司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持股比例为2.42%,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延延女士,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品控部原材料检验员;2015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部主管;2019年9月至今任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厂长。

  截至目前,李延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业务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橡鞋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142.80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周林先生、鲁国强先生、王淑芳女士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639200674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

  经营范围:橡塑制品、皮革制品、五金模具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橡鞋材总资产为22,158.01万元、净资产为12,215.38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8,005.49万元、净利润-830.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橡鞋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周林先生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鲁国强先生为海橡鞋材总经理,海橡鞋材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海橡鞋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与公司合作顺利,具有较强履约能力。海橡鞋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承租海橡鞋材的厂房;出租给海橡鞋材办公楼;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用;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环保税。

  公司将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在遵循公允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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