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26,717,556股
●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流通上市的限售股为201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股东获配的限售股。
2018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非公开发行1,526,717,55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6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2名特定对象,包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和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齐心共赢计划”(以下简称“齐心共赢计划”)(由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长江盛世华章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下设的“长江进取增利2号组合”进行管理)。发行对象获配股份情况及限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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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8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手续。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外,2018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向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骏公司”)和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2,595,786,987股和719,174,495股新H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股份完成后,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8,984,340,033股。此后,公司总股本未再发生任何变动。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石化集团和齐心共赢计划作出如下承诺:
“对于本次发行中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满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石化集团和齐心共赢计划无后续追加承诺。
3、石化集团和齐心共赢计划严格履行了上述所作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石化集团及齐心共赢计划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本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石化油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3、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于石化油服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26,717,556股;
本次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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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齐心共赢计划由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长江盛世华章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下设的“长江进取增利2号组合”进行管理,因此齐心共赢计划获配股份登记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盛世华章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进取增利2号组合”账户名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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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盛骏公司H股认购协议,盛骏公司承诺其认购之新H股将不会于新H股发行完成日期(即2018年1月24日)起36个月内转让。于2021年1月23日,盛骏公司认购之2,595,786,987股新H股的禁售期结束。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