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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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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1-02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转让公司所属七家煤电企业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9,038,709,571股回避表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1,289,318,588股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婧、吴佳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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