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城投”)持有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919,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咸阳城投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1,767,7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之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述股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在实施时参考市场价格后确定。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咸阳城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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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咸阳城投自认购公司增发股份至今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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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咸阳城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1,767,7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之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述股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在实施时参考市场价格后确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咸阳城投在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咸阳城投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是咸阳城投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咸阳城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