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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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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公司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状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固体锂精矿供应商和矿石提锂企业,主要从事锂精矿及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精矿和“锂坤达”牌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无水氯化锂、氢氧化锂、金属锂等系列锂产品。公司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无水氯化锂和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产品是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其中电池级碳酸锂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新技术创新产品”称号,“硫酸锂溶液生产低镁电池级碳酸锂的方法” 发明专利荣获四川省专利特等奖、国家专利金奖。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地域横跨澳大利亚和中国,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以澳大利亚和中国甘孜州为资源基地,以四川射洪、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西澳奎纳纳为加工基地,辐射国内外的企业集团战略架构,拥有三大产业板块:锂资源储备、开发以及锂产品精深加工和锂矿贸易。公司已于2018年末完成对于全球最大盐湖锂资源公司SQM的战略投资。公司已从单纯的锂加工企业升级转型为掌握大量优质锂资源、产业链更完善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跨国锂业集团。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偿还为收购SQM股权前期筹措的银团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SQM是全球最大的碘和硝酸钾生产企业,亦是领先的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生产商,主要从事特种植物肥料、钾肥、锂及其衍生物、碘及其衍生物和工业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拓展与提升,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产业链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方面,公司创始人专注锂行业20余年,历经行业变迁,对行业规律和基本趋势有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高度专业化,规范经营意识强,职业素养深厚,有较强的行业敏锐性、洞察力和执行力,善于捕捉发展机会。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顾问。公司对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在技术方面,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矿石提锂技术经过20年的改进和积累日臻成熟,同时不断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全球行业最新工艺技术思想和理念,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全球矿石提锂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为中国锂行业的技术进步作出了贡献。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公司已成功研发了从锂辉石直接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无尘级单水氢氧化锂、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等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截止目前拥有国家授权专利151余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其中一项专利荣获国家发明专利金奖。

  在产业链方面,目前国内较大的锂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在10家左右,国内大多数同行企业规模较小且产品种类单一。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碳酸锂生产企业,现有的国内射洪、张家港、铜梁三个生产基地合计锂化工产能约4.48万吨,规模优势明显。公司现有的加工规模能够更为有效的匹配上游锂精矿产能,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目前,公司已成为集上游资源储备、开发和中游锂产品加工为一体的锂电新能源核心材料龙头供应商,产业链优势显著。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及产业链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实力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高效的运营管理。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风险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精矿供应商和全球领先的矿石提锂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锂行业中资源储备、产销规模、技术研发、产品质量领先的企业,形成了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以西澳格林布什和中国甘孜州为资源基地,以四川遂宁、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西澳奎纳纳为加工基地,辐射国内外的全球企业集团架构。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锂矿资源的开发、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锂矿贸易三部分。其中,控股子公司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森”)从事锂辉石精矿的开采与供应业务,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与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化工产品的销售及技术级锂精矿在大中华地区的贸易业务,全资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甘孜州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的建设工作,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目前主要从事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建设工作,控股子公司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齐”)主要从事金属锂及其型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2、公司现有业务运营的主要风险

  (1)主要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锂精矿的开采销售与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锂精矿产品价格与锂化工产品价格紧密相关,但公司锂化工产品的销售情况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更大。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锂电池等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变化都会对国内锂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带来影响,而锂化工产品价格的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锂精矿与锂化工业务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2)汇率及外币折算风险:公司面临与汇率波动相关的风险。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有关,存在因美元、澳元汇率波动引致的业绩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可能会增加以人民币计量的海外业务成本或减少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海外业务收入,或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以及公司进口设备及材料的价格。由于外汇波动而导致的任何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均可能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中国境外存在重大股权投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外汇计量资产及负债预计也将增加。由于记账本位币的不同,公司存在外币折算风险。

  (3)整合管控风险: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和自建等方式快速扩张,形成了与泰利森锂矿石资源的协同效应,实现了中游锂化工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公司已在澳大利亚设立了子公司,并建设两期“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通过子公司重庆天齐接受重庆昆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瑜锂业”)以经营性净资产增资的方式扩大金属锂及锂型材产能,接收昆瑜锂业现有金属锂业务相关的资产、业务和人员。随着公司境内外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公司在文化背景、法规体制、人才储备、统筹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等方面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4)经营业绩受财务费用影响的风险

  2018年度,公司因购买SQM23.77%的股权新增并购贷款35亿美元,使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高额的并购贷款导致财务费用急剧上升。如果公司未来在偿付债务方面遭遇困难,则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资金状况、财务状况及日常生产经营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为有效防范摊薄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提高经营业绩和未来回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地优化、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模式。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积极开拓市场,建立合理销售格局,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2、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偿还部分债务融资及并购贷款,显著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目前偿债压力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业绩因此受到不利影响。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全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债务融资及并购贷款,显著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杠杆率,增强公司抗风险以及回报投资者的能力。财务费用的降低预计能一定程度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3、实行可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蒋安琪女士、李斯龙先生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拟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1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根据深交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将积极做好会议组织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参会人员健康安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1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夏浚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特别提示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等额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已经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提案1.00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此外,提案一表决通过是提案二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月28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曼姝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号码: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2016年2月3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27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1、《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2016年1月30日,本公司发布《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6年2月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本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1)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补充披露你公司推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理由、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匹配的具体理由;(2)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可分配范围;(3)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息泄漏。

  2、本公司回复及整改情况

  本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2016年2月19日,本公司发布《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对《监管关注函》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并根据《监管关注函》的要求补充披露了相关信息。

  (二)2016年6月17日,深交所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2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1、《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深交所认为本公司将现金分红比例由每10股派发现金4.00元下调至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该下调现金分红方案有关信息披露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7.9条的规定。

  《监管函》载明: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公司整改情况

  本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把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向业务部门传达,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出现类似情况,且在2017-2018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中被深交所评为A级。

  (三)2020年9月4日,深交所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1、《决定》的主要内容

  深交所认为: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因此,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蒋卫平、时任总经理吴薇、财务总监邹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公司整改情况

  公司在收到《决定》后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把业绩预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向相关部门传达,要求加强预测数据的准确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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