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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会议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一俊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0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0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三) 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和议案14.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4.00、议案5.00、议案6.00和议案7.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分别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吕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一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选举徐一俊、杨德仁、魏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徐一俊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胡旭微、魏江、黄笑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旭微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杨德仁、胡旭微、郭兵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德仁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选举魏江、杨德仁、徐一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魏江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聘任徐一俊为总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聘任黄笑容为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聘任郭兵健为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聘任李志萍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聘任黄朝财为财务负责人。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4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5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2月5日下午14时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徐一俊先生(董事长)、徐伟先生、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

  2、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委员:徐一俊先生、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徐一俊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旭微女士、魏江先生、黄笑容先生,胡旭微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魏江先生、杨德仁先生、徐一俊先生,魏江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德仁先生、胡旭微女士、郭兵健先生,杨德仁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何国君先生(监事会主席)、万喜增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郑伟梁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徐一俊先生

  2、副总经理:黄笑容先生

  3、副总经理:郭兵健先生

  4、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

  5、财务负责人:黄朝财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志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李志萍女士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联系电话:0572-6508789

  传真号码:0572-6508782

  电子信箱:ir@mtcn.net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孙炜先生、王晓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未在公司或者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孙炜先生、王晓哲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孙炜先生、王晓哲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徐一俊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经济师,1996年2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任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为徐一俊之兄。1992年9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大区经理、总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20年9月,历任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6年10月至2019年9月,历任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黄笑容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1997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任副总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5年4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同时担任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晶新材料总经理。

  郭兵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4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曾任部长;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同时担任杭州维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徐一俊先生、徐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5.57%、11.99%股权;黄笑容先生直持有公司3.70%股权;郭兵健先生直持有公司3.20%股权。除此之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杨德仁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职称,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德仁先生曾在日本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研究所、德国FREIBERG工业大学等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被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2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998年至今,在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担任副主任、主任。2020年4月至今,兼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现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806.SH)、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9.HK)、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16.SZ)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职称。魏江先生2005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企业组织与战略研究所所长;2006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院长;2013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56.SH)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旭微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职称。胡旭微女士1989年起至今任职于浙江理工大学,2005年至2015年担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3年至今担任浙江理工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SZ)、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822.SH)、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国君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8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部长;2011年4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单晶制造部部长、生产总监;2014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何国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02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喜增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4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杭州晟阳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厂长;2010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设备工程部部长、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晶新材料项目部主任;2014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万喜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53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伟梁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8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担任班组长;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单晶制造部副部长、硅片加工部部长、运维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郑伟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一俊先生:参见本公告“非独立董事简历”。

  黄笑容先生:参见本公告“非独立董事简历”。

  郭兵健先生:参见本公告“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志萍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就职于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主管;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39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朝财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6年2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杭州威尔凯工贸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黄朝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口头通知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的监事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何国君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截至2021年1月14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604.3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当前余额为人民币31,060.3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80万元已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的运用”中“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为71,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0,497.8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予以解决。”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该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已在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4949.62万元自筹资金,并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171.46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1]0047号”《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审核。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本次拟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5121.08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5121.08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21.0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21.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47号”《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中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晶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21]0047号”《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是“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最新阶段项目实施资金需求,尚需补充建设资金20,000.00万元。公司将通过向中晶新材料增资的方式,补充其募投项目的建设资金。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首发募集资金。

  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晶新材料增资20,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晶新材料注册资本将由3,500.00万元增加至23,5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后,中晶新材料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注: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中晶新材料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晶新材料将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相关专户监管协议,严格遵守监管协议内容,对本次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20,000.00万元银行存款向子公司中晶新材料增资用于实施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20,000.00万元银行存款向子公司中晶新材料增资用于实施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晶科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对中晶科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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