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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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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1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规定,除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因国内节假日休市外,2021年下列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非交易日,将暂停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并自暂停日的下一工作日恢复,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暂停期间投资人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赎回业务将做失败处理。

  2021年1月18日起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非交易日列表(以下日期为北京时间):

  ■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或交易清算日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需要调整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查阅直销机构和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则,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境外节假日/非交易日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1月14日起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11292)

  (1)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人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情况下,投资者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D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

  对于 D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2、新增D类基金份额类别适用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076995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璟

  招商基金机构业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张鹏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 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机构。

  3、投资者申购 D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 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4、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D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增加D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 年 1月14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招商添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

  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5日起,调整招商中债-0-3年长三角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000,场内简称:长三角债,扩位证券简称:长三角地方债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自2021年1月15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10000份调整为15000份。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修改。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2)本公司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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