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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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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1年1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认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时秀娟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至2010年任公司行政助理,2010年至今任总经办副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顾卫平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现任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具有多年证券和投资机构从业经验,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先后发表《跨国公司在华融资策略及经济效应》(发表在2001.12期《国际贸易》)、《补偿贸易的经济学解释》(发表在2003第七期《经济学动态》)、《论跨国并购中的文化整合》(发表在2004年第四期《外国经济与管理》)等经济论文数十篇。

  1999年起,先后任职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银河证券,从事行业研究。2002年起在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统工作,先后任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一部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2014年5月起,任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法人代表。2017年3月起,兼任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启动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

  1、提名蒋渊女士、赵浩先生、吴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周国华先生、施振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附后。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2)公司董事会提名、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时秀娟女士、顾卫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候选人简历附后。

  第三届监事会认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渊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8年在上海市静安区经贸委宣传科任科员;1998年至2000年在凯耐第斯工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中心任职,最后职位为营销总监;2000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获得上海市闵行区领军人才称号;2012年获得APEC中小企业峰会组委会颁发的“2012渣打银行中国成长企业价值榜”年度女性管理奖;2014年获得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称号;2015年获得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7年度被选为闵行区职工信赖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闵行区妇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上海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2017年担任紫竹高新区知联会名誉会长;2018年担任民盟紫竹支部主委;2019年成为上海信息化理事会理事。

  2、赵浩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2年,担任美国康宁公司技术市场经理;2002年至2005年,担任美国旭电科技集团全球光器件供应链管理经理;2005年至2015年,担任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光纤传感技术及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TC 172/SC 09/WG 04激光医疗应用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学学会纤维光学与集成光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光纤传感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电子光学系统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光电材料及产品领域委员会(CSTM/FC60) 副主任委员、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光电材料及产品领域委员会光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TM/FC60/TC06)秘书长;先后被评为2009年上海市第二届上海十大“青年创业先锋”,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嘉兴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6年获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3、吴海华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 MBA,国家一级建造师,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至2001年在法特洁净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1年至2002年在安思特管道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任设计工程师;2002至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4年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2006年6月至2011年5月兼任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国华先生: 1960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施振业先生:1963年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位。历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厂长、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资深处长、茂迪(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处长、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汉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顾问,2019年至今任安徽江控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时秀娟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8年至2010年任公司行政助理,2010年至今任总经办副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顾卫平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复旦大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现任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具有多年证券和投资机构从业经验,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先后发表《跨国公司在华融资策略及经济效应》(发表在2001.12期《国际贸易》)、《补偿贸易的经济学解释》(发表在2003第七期《经济学动态》)、《论跨国并购中的文化整合》(发表在2004年第四期《外国经济与管理》)等经济论文数十篇。

  1999年起,先后任职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银河证券,从事行业研究。2002年起在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统工作,先后任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一部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2014年5月起,任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法人代表。2017年3月起,兼任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银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陈银柱先生简历:

  陈银柱,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任上海蕲黄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法务;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上海东铪商贸有限公司法务;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法务;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法务。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年1月13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43万股,股票期权467万份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为2021年1月13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权益授予条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条件如下:

  1、本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0年1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7.76元/股

  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价格:35.52元/份

  3、首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人数:

  ■

  注:总股本以2021年1月10日总股本为基数(下同)。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

  4、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可行权日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授予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致。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陆磊先生、副总经理沈一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柴心明先生,经核实上述三人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月13日,在2021年至2024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股票期权行权比例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股权激励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以2021年1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467万份、限制性股票43万股,经测算得出股权激励成本如下: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3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相关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均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授予467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4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内容、方法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至纯科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取有关权益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1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渊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8年在上海市静安区经贸委宣传科任科员;1998年至2000年在凯耐第斯工艺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中心任职,最后职位为营销总监;2000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获得上海市闵行区领军人才称号;2012年获得APEC中小企业峰会组委会颁发的“2012渣打银行中国成长企业价值榜”年度女性管理奖;2014年获得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称号;2015年获得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7年度被选为闵行区职工信赖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闵行区妇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上海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2017年担任紫竹高新区知联会名誉会长;2018年担任民盟紫竹支部主委;2019年成为上海信息化理事会理事。

  2、赵浩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2年,担任美国康宁公司技术市场经理;2002年至2005年,担任美国旭电科技集团全球光器件供应链管理经理;2005年至2015年,担任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光纤传感技术及产业创新联盟常务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TC 172/SC 09/WG 04激光医疗应用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学学会纤维光学与集成光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光纤传感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电子光学系统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光电材料及产品领域委员会(CSTM/FC60) 副主任委员、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光电材料及产品领域委员会光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TM/FC60/TC06)秘书长;先后被评为2009年上海市第二届上海十大“青年创业先锋”,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嘉兴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6年获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3、吴海华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 MBA,国家一级建造师,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至2001年在法特洁净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1年至2002年在安思特管道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任设计工程师;2002至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4年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2006年6月至2011年5月兼任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国华先生: 1960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施振业先生:1963年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位。历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厂长、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资深处长、茂迪(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处长、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汉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顾问,2019年至今任安徽江控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子公司的名称及增资额:

  单位:万元 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5,377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47,749,661股,发行价格2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4,712,740.1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84,669.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4,528,070.7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3日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838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2、半导体晶圆再生二期项目暂不进行增资。

  三、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湿法清洗设备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启微”)、光电子材料及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天津波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波汇”)。江苏启微为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半导体”)的全资子公司,至微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以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募集资金31,000万元增资至天津波汇;将募集资金25,500万元向至微半导体增资,再由至微半导体将25,500万元增资至江苏启微。

  上述增资金额全部用于增加各主体注册资本。增资资金用于相关项目的投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细情况如下:

  ■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渊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1幢3层03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半导体科技、工业自动化科技、电子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半导体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设计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力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2015号

  经营范围: 半导体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销售,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一般化工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内、计算机科技领域内、半导体科技领域内、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天津波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波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59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针对本次增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均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八、备查文件

  (一)至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至纯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所获授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二、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28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30人调整为12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不变。部分激励对象的授予份额同步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0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43万股,股票期权557万份)以及首次授予权益510万份(其中限制性股票43万股,股票期权467万份)均保持不变。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仍为90万份。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与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的调整内容、方法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相关权益的情形,符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关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至纯科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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