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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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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13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5亿元,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辽宁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亿元,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辽宁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为在交地后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二期项目于一期建成后启动,拟投资金额5亿元。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引进合同的公告》。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不断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设周期为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郑州市上街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上海北方商城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公司计划投资约8.05亿元购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房屋用于华东总部基地办公、研发及展示;公司已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已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入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9亿元在山东济南天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已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公司已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此次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交易达成后亦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51.2558万股完成回购注销,其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551.0646万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0.1912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已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3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2.7250万股完成回购注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已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C001027号验资报告。

  鉴于上述共计693.9808万股已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2,354,677,045股减少至2,347,737,237股,经审议,同意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354,677,045元减少至人民币2,347,737,237元。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三、议案四及议案五进行审议。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一:章程修订案

  章程修订案

  1、原章程第七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4,677,045元。”

  新章程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7,737,237元。”

  2、原章程第二十一条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354,677,04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54,677,045股。”

  新章程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347,737,23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47,737,237股。”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

  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5亿元,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辽宁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亿元,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辽宁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88号西五区41号7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沈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辽宁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大道888号西五区41号60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辽宁东方雨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内容: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辽宁区域总部项目主要内容: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

  投资建设规模及投资强度:

  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5亿元(人民币,下同),投资强度为380万元/亩,建设规模为6万平方米左右,容积率以城市控详规划为准。建成达产后3年内预计平均每年产值不低于5.6亿元,年纳税预计2300万元,区级留成预计700万元。

  辽宁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亿元。

  2、项目用地

  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用地拟选址于沈北新区通顺街21号,总用地面积约94亩(净用地面积)。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辽宁区域总部项目:项目用地拟选址于沈北新区通顺街21号,占地面积6.3亩。

  取得方式:项目公司需通过甲方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保证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并在获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及时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3、项目建设周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0日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3.5亿元,计划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辽宁区域总部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亿元,建设内容为公司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会议、培训、研发、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沈阳市位于辽宁中部,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东北地区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城市,亦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通往关东地区的综合枢纽城市,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航空、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联运交通优势明显;同时,沈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森林城市以及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示范区等,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沈阳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利用沈阳市及沈北新区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亦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

  新材料生产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 为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引进合同的公告》。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为在交地后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二期项目于一期建成后启动,拟投资金额5亿元。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邵阳东方雨虹”),并以邵阳东方雨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南省邵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邵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邵阳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除危险化学品);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持有邵阳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湖南省邵阳市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

  项目规模及投资要求:项目总投资计划为7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2亿元,年产值可达3亿元;二期投资5亿元,年产值可达7亿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本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建筑密度不低于30%、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年。

  2、项目用地

  面积和位置:本项目用地共计约120亩,其中一期项目供地约50亩,用地位置:地块编号2-11部分地块,新城大道与大元路的交汇口西北角,具体出让土地面积以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二期项目供地约70亩,地块编号2-11部分地块,二期项目供地在一期建成投产后启动,具体出让土地面积以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二期项目供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乙方预留2年,乙方一期建成后启动第二期项目建设,如未启动二期建设,预留期满后甲方可安排其他项目入驻,不再为乙方预留。

  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本合同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于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取得方式:该宗土地以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由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委托市交易平台挂牌,乙方依法参加竞摘。

  乙方依法摘牌后,以土地摘牌价为基数缴纳契税和其它受让方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并享受开发区相关的优惠政策。

  3、项目建设周期:一期项目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一期建成后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5日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新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生产,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拟投资2亿元,建设周期为在交地后自办妥《不动产登记证书(纯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一年半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投产;二期项目于一期建成后启动,拟投资金额5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引进合同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邵阳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资江上游,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洛湛铁路纵贯南北,沪昆高铁横跨东西,高速公路贯通全市,已形成“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铁公机一体化”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交通条件日趋完善,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邵阳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旨在充分利用邵阳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合同约定,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并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协调本地化原材料的供应,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中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合同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并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协调本地化原材料的供应,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投资强度、建筑密度、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合同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

  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充分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不断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设周期为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郑州市上街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郑州东方雨虹”)。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郑州东方雨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上海北方商城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公司计划投资约8.05亿元购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房屋用于华东总部基地办公、研发及展示;公司已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20亿元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江西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已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入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9亿元在山东济南天桥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东区域总部项目及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已与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4.5亿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辽宁区域总部项目;公司已与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引进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拟投资7亿元在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新材料生产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此次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交易达成后亦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

  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除危险化学品);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郑州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

  项目主要内容:乙方拟在郑州市上街区成立郑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建设工业项目,推进包括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投资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下同),投产3年后平均每年产值约为15亿元,年纳税约6000万元。

  2、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锦江南路以南、峨眉路以西、龙江路以北、昆仑路以东区域,总用地面积约240亩。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10亩,二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30亩。

  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设周期为各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郑州市是河南省省会,位于河南省中北部,地处中华腹地,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为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全国唯一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空中、陆上、网上、海上丝绸之路及口岸建设不断强化;同时,郑州市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及国家生态园林、绿化模范城市等,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郑州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旨在充分利用郑州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中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 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 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 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议案2、议案3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月13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或“乙方”)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10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

  二、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年产3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10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

  3、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预计达产后年产值20亿元,达产后年预计纳税8000万元。

  4、项目用地

  本项目用地规模为275亩。

  5、建设周期: 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

  (二)项目“标准地”指标明细表

  ■

  (三)甲方职责

  1、负责完成乙方意向地块的土地清表及土地平整,且达到净地出让的条件。

  2、依法协调土地部门启动乙方意向地块的出让程序。

  3、如乙方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套。

  (1)施工开始前:依据乙方需求,甲方负责将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及临时道路,接至乙方规划用地界线外的公用设施地带连接点。但涉及工程费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自行向供水、供电等单位交纳。规划用地界线外边的公用设施地带连接点至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含连接点)的配套及连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正式投产前:依据乙方需求,甲方负责将正式道路(包括北侧和东侧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热力、电力、通信、天然气等管道,接至乙方使用地块的规划用地界线外边的公用设施地带的连接点。但涉及工程费以外的费用,由乙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交纳给相关单位。规划用地界线外边的公用设施地带连接点至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含连接点)的配套及连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乙方提供工商、税务、经济、科技、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安监、消防、市政、统计等各方面服务。

  5、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扶持政策。

  (四)乙方职责

  1、本协议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完成在示范区设立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的项目公司,并办结“五证合一”的注册登记手续,涉及外资项目还须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经营期限期内,项目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股权转让、变更经营范围、进行合并、分立、解散等事宜前15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告知。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内容、变更公司形式、股权转让、股权分立、解散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严格遵照本协议第一条项下的约定,并在协议签订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可执行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保障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3、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

  4、乙方按照在项目洽谈阶段向甲方承诺的资金筹措方案,落实好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

  5、服从甲方对园区的统一规划管理。

  6、乙方积极协调本项目的建筑承包公司,将本项目的建筑业增值税缴纳在甲方税务部门。如不能实现,则协调建筑承包公司在示范区设立子公司。

  7、乙方经管委会相关会议议定、明确预选址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应立即开展工商注册、项目备案、能评、环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土方作业、地勘、试桩等开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或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成为建设用地后的打桩等工作。若确定因甲方原因调整项目选址或未能出让土地,导致乙方无法在原选址地块继续实施项目,由此造成的乙方直接投资损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该损失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为准)。

  8、乙方在项目公司工商注册设立15日内,负责督促项目公司向甲方出具对本协议约定项下乙方权利义务予以承继的书面承诺。

  9、项目建设单位在进场开工前要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环保要求并向甲方出具环保工作承诺书。

  10、投产达效后的税收强度不低于20万元/亩。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将本协议确定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

  12、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向甲方提出终止履行协议并请求退还土地的,经甲方批准后,甲方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还乙方除土地出让金定金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违约金

  1、乙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时间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万元,开工时间逾期六个月,甲方有权按照土地出让价格(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乙方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24个月内全部建成投产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间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100万元;逾期十二个月,甲方有权按照土地出让价格(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并要求乙方进行清除,恢复场地平整;如甲方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将以评估价格予以收回(评估价格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确认的价格为准)。

  3、如乙方擅自改变项目土地用途,视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300万元,并限其五个月内整改完毕,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无偿收回土地。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予补偿,并要求乙方进行清除,恢复场地平整;如甲方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将以评估价格予以收回(评估价格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确认的价格为准)。

  4、项目建成投产并办理竣工验收后,甲方依据示范区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数据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考核。

  5、对于分期供地项目,乙方在首期项目出现违约情况的,原则上将不再提供后续项目用地;如乙方确有用地需求且项目切实可行,可经甲方招商引资入区流程重新审议后再行供应。

  6、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乙方未达到承诺的,甲、乙双方可对协议条款另行约定,不视为乙方违约。

  (六)其他约定

  1、涉及考核兑现指标均以甲方审核认定为准。

  2、如乙方未能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意向项目建设用地,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自动终止。

  3、与本协议有关的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太原市是山西省省会,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北端,华北地区黄河流域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是山西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国重要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之一,亦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等,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建设的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意向地块坐落于太原市,旨在充分利用太原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宜居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体制创新、发展活力及产业政策支持,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通过高效、节能、环保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体系,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较低的仓储成本辐射华北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6、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投资强度、产出指标、容积率指标、环境指标、税收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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