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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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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涛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思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罗绘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罗绘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罗绘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罗绘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对罗绘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目前,罗绘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44,123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此外,因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总经理陈于冰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何涛峰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何涛峰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专业知识以及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涛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何涛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何涛峰,中国国籍,1979年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获得管理学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负责人、监督审计部高级总监。

  截至目前,何涛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思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李思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李思奇女士已于2017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4822345

  传真号码:021-64822236

  邮箱:stock@2345.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

  邮政编码:201203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思奇,中国国籍,1994年生,本科学历,2016年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7年12月加入公司证券投资部并工作至今。

  截至目前,李思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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