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均含本数,下同),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1-00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1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55,23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