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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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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0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以10.35亿元人民币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依法转让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代表,依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及办理其他签约及交割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转让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有权签字人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有关的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0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0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易联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2016年3月29日、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21日发布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中兴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海中兴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情况如下:

  一、上海中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中兴易联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10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889号

  注册资本:23,6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伯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讯产品及相关软、硬件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手机的设计、开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电信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修(限上门)、销售,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计、制作、发布广告,自有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90%股权,上海珀瑀彤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26%股权,上海珀瑀彤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74%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上海中兴终止挂牌的影响

  上海中兴基于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本次终止挂牌事项不会对中兴通讯和上海中兴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事项

  上海中兴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审批,故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10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

  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本公司”或“公司”)的战略发展考虑,本公司与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半导体”)于2021年1月11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0.35亿元人民币向屹唐半导体转让本公司所持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达通信”)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高达通信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3、本公司已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公告中的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为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屹唐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151,770.3512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30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482925854

  主营业务: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屹唐半导体总资产14.32亿元,净资产14.32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94亿元。

  合伙人信息:

  ■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全资附属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亦庄国投的总资产为594.83亿元。

  屹唐半导体及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屹唐半导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交易前,高达通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8层801-6

  注册资本:4,750万元

  主营业务:集群产品、公网集群、应急通信系统和一体化通信指挥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注:2020年1-6月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经营往来,高达通信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550万元;高达通信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7,000万元,本次交易协议中已约定高达通信需在工商登记前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不存在向高达通信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高达通信理财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兴通讯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高达通信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次交易拟转让的高达通信股权未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未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未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高达通信其他股东已就本次交易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高达通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转让方:中兴通讯

  2、受让方:屹唐半导体

  3、交易标的:中兴通讯所持高达通信90%股权

  4、交易定价和支付方式:

  基于高达通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交易双方经公平磋商,同意中兴通讯转让高达通信90%股权的转让价格对应为10.35亿元。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5、工商登记先决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工商登记先决条件包括交易文件已妥善签署并生效、相关陈述保证在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屹唐半导体已经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本次交易所需内外部决策程序均已完成等。在工商登记先决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被书面豁免之日起不晚于3个工作日内,中兴通讯应促使高达通信递交工商登记文件,办理工商登记。

  6、交割日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高达通信取得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核准/备案文件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如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约定更晚日期的,以更晚日期为准),屹唐半导体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中兴通讯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之日。

  7、付款安排

  (1)第一期转让价款: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起6个工作日内,屹唐半导体应向中兴通讯支付金额等同于转让价款50%的款项,即5.175亿元;

  (2)第二期转让价款:于交割日,屹唐半导体应向中兴通讯支付金额等同于转让价款50%的款项,即5.175亿元。

  8、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高达通信主要从事的集群业务并非中兴通讯主营业务,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中兴通讯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高达通信股权,高达通信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转让高达通信90%股权产生投资收益(税前)约为7.74亿元,具体金额以交割日后本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鉴于屹唐半导体以及亦庄国投的资产规模,本公司认为屹唐半导体具备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能力,对于其与本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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