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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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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1-013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亚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现金收购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0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月11日,你公司发布公告,拟现金收购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控制权。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对下述内容予以补充披露:

  一、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停产,股票已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景芝酒业白酒业务的经营性资产,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公司:(1)结合原业务的后续安排,说明本次跨界收购的主要背景和考虑;(2)补充披露景芝酒业的主要业务概况,以及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3)补充披露本次现金收购业务的预估值情况。

  二、公司发布现金收购公告的同时,公司第四大股东亚星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8.5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市城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控制权变动同时策划现金收购是否系一揽子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2)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措施;(3)按规则就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及时披露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三、公告称,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现金收购协议仅为各方基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284.2万元,净利润为亏损。请公司:(1)结合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提示风险;(2)说明本次重组尽职调查进展以及中介机构的聘请情况;(3)提示本次现金收购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请公司提交控制权变动以及筹划本次现金收购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交易核查。公司应当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完整性,并自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近期股票交易情况。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正在就《问询函》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待完成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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