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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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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获得蒙古国药物注册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蒙古国卫生部核准签发的药物注册批准文件,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符合蒙古国药物标准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蒙古国注册的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连花清瘟胶囊

  注册号:F20201120RO07797

  文件号:0020523

  包装规格:350g*24粒/盒

  批文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0日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连花清瘟产品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 品种,主要用于感冒、流感相关疾病的治疗。连花清瘟产品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关疾病诊疗方案。2020 年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推荐用药。2020 年 4 月 12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

  2019年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7.03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29.24%。2020 年前三季度,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28.71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44.52%。

  三、主要风险提示

  本次连花清瘟胶囊获得蒙古国药物注册批文,标志着公司具备了在蒙古国市场以药物身份销售该产品的资格,对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截止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中国的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和巴西、印度尼西亚、加拿大、莫桑比克、罗马尼亚、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老挝、吉尔吉斯斯坦、菲律宾、科威特、毛里求斯、乌干达、俄罗斯、乌克兰、津巴布韦分别以“中成药”、“药品”、“植物药”、“天然健康产品”、“食品补充剂”、“现代植物药”、“天然药物”等身份注册获得上市许可。目前海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低。

  药品销售容易受到海外市场政策环境变化、汇率波动、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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