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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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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10: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5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秀艳女士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黄涛先生、董事陈阳先生、董事石运昌先生、独立董事李卓女士、独立董事于博先生、独立董事李进德先生传签)。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以下条款:

  ■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议案相关内容不利于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受相关行业需求变化因素的影响,公司在建募投项目“多单元组合振动筛建设项目”和“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均无法达到项目原预期的效果。公司综合多方面因素,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市场变化选择新的业务增长方向。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议案相关内容不利于公司募投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提名何凯先生、李佳黎先生、张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议案相关内容不利于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4、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提名漆韦华先生、温宗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漆韦华、温宗国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议案相关内容不利于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辽证监发[2020]234号),开展了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自查工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由董事长黄涛先生牵头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管控和独立性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认真进行了自查工作,经过本次自查梳理,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行为,并制作了《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自查报告》。

  6、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便于公司振动筛产业和建筑产业化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鞍山鞍重矿山机器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物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上公司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议案相关内容不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发展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议案相关内容不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发展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 下午14:0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陈阳董事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原因为:反对其他相关议案,不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大学学历。

  何凯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个人银行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贵阳黔灵支行行长、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果园支行行长、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行长。现任千惠资本公司董事;上海茂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截止2021年1月11日,何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凯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李佳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华盛顿大学公共政策专业,研究生学历。

  李佳黎先生曾任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高级经理、董事长助理,美新半导体(天津)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董事会秘书。截止2021年1月11日,李佳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佳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佳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张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2007年-2009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2009年-2016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2016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双学位。

  张瀑先生现任鼎晖投资公司助理副总裁职务;上海黔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翎翌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止2021年1月11日,张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瀑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翎翌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监事,除此之外张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瀑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漆韦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82年出生,毕业于湖北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

  漆韦华先生曾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中美资本控股集团高级风控经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安徽招商致远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乾德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2021年1月11日,漆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漆韦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漆韦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漆韦华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温宗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8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17年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2016年获得中央人才办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014年、2020年分别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20年获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学术类)。

  温宗国先生曾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历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准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长聘教授。2019年9月至今,任西南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术院长。兼职单位:2017年10月至今,福建省中科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止2021年1月11日,温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温宗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温宗国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温宗国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条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11: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月5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明丽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受相关行业需求变化因素的影响,公司在建募投项目“多单元组合振动筛建设项目”和“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均无法达到项目原预期的效果。公司综合多方面因素,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建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市场变化选择新的业务增长方向。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为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审议表决,提名邓友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代表监事候选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1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邓友元:男, 195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贵州省遵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发运科副科长兼支部书记。

  截至2021年1月11日,邓友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邓友元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乔静波女士主持。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选举赵阳女士、张晓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11日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阳: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进入鞍重股份前身鞍山重型矿山机器厂工作;历任公司销售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结算中心主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2021年1月11日,赵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阳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赵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晓婷:女,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进入鞍重股份工作,现任鞍重股份综合部副部长,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2021年1月11日,张晓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婷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晓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年1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1月27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 1 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 1月22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选举董事候选人何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选举董事候选人李佳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选举董事候选人张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漆韦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温宗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节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月 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6、7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2人,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提案1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月26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张钰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1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7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金融体系合作伙伴,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 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 2021 年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 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 2021 年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 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该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了便于公司振动筛产业和建筑产业化及公司贸易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拓展公司产业链,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拟出资人民币 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鞍山鞍重矿山机器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物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上公司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获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0 票,该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鞍山鞍重矿山机器有限公司

  1.1 公司注册名称:鞍山鞍重矿山机器有限公司

  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3 公司地址: 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294号

  1.4 注册资本: 壹亿元

  1. 5 法定代表人:黄涛

  1. 6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1. 7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拟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

  1.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1 公司注册名称: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3 公司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900号

  2.4 注册资本:壹亿元

  2. 5 法定代表人: 温家暖

  2. 6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2. 7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拟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2.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物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3.1 公司注册名称:鞍重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3 公司地址:上海

  3.4 注册资本:五千万元

  3. 5 法定代表人:何凯

  3. 6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3. 7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公司拟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3. 8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贵金属及其制品批发(不含许可类商品);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钢材批发;铜材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以上公司信息均以工商机关最终核定内容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三个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振动筛产业和建筑产业化及公司贸易等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拓展公司产业链,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根据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0 月27 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原控股股东杨永柱、温萍与上海翎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翎翌”)签署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杨永柱、温萍将其合计持有公司55,309,888股以13.8449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上海翎翌,转让总价为7.6576亿元。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5)。

  2020 年 12月 10 日,双方完成股份交易过户,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翎翌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93%,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等将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提前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等程序。

  一、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2021 年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凯先生、李佳黎先生、张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漆韦华先生、温宗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换届完成之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董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不再担任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二、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情况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邓友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邓友元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在换届完成之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其监事职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不再担任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 职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 于 2021 年1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多单元组合振动筛建设项目”及“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永久补流”),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明细如下:

  ■

  后续公司对于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合同金额将继续支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13号《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4,136,30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0,863,693.0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55,863,693.00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2年3月26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2】1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超募资金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0,863,693.00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55,863,693.00 元。

  2012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贷款 2000 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的议案》,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2年10月9日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提高大型振动筛结构件产品质量建设项目》,投资 2600 万元进行该项目建设;审议通过了《成立子公司的议案》,投资 1000 万元设立鞍山熠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的议案》,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 4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9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提高大型振动筛结构件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500 万元对《提高大型振动筛结构件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3)使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5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8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多单元组合振动筛建设项目”及“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截止2020年11月30日,项目实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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