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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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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甲方及其委托单位前期工作成果及费用承担的义务;⑥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的义务;⑦全面履行项目移交义务。

  c、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影响方式

  i、南/北段PPP项目

  公司作为项目平台公司1%股权的出资方,主要承担工程施工的责任,对项目平台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ii、兰溪扬子江PPP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平台公司持股51%的控股股东,对平台公司实施控制。2020年6月,公司转让持有兰溪市扬子江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1%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仅持有其10%的股权。同时平台公司改选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平台公司监事为公司委派。

  iii、安吉浒溪PPP项目

  公司作为平台公司持股95%的控股股东,委派相关人员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职务,对项目平台公司实施控制。

  此外,施工单位通过PPP项目公开招标取得建造业务,建造业务的取得早于PPP项目平台公司设立,PPP项目平台公司对施工单位没有选择权。在政府方综合评定确定中标方后,中标的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设立PPP项目平台公司,并与PPP项目平台公司直接签订施工合同,承接相关工程建造业务。公司在参与PPP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优先权。

  ⑤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与承接工程建造业务不存在绑定关系或相关性

  公司的PPP项目建造业务均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取得。公司对PPP项目平台公司的出资要求由招投标文件约定。中标后,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出资设立PPP项目平台公司。

  根据平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PPP协议的相关规定,PPP项目平台公司需承担PPP项目的融资职责。同时,平台公司可以对PPP项目的未来收益权进行质押,获得相关融资。

  因此,公司仅对PPP项目平台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存在为PPP项目提供借款、担保等融资服务。为PPP项目融资系PPP项目平台公司应承担的职责,与公司承接工程建造业务不存在绑定关系或相关性。

  ⑥公司与其他社会资本方在两类PPP项目中分别的盈利模式及其合理性,本公司对项目公司对外融资不存在担保或增信责任或其他支持义务

  A.PPP项目的盈利模式

  a.并表型(兰溪扬子江PPP项目、安吉浒溪PPP项目)

  公司承接的兰溪扬子江PPP项目和安吉浒溪PPP项目,均根据地方政府相关项目招标要求,公司作为施工方或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与PPP项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主要负责项目的园林绿化施工,获得相关工程建设收益。

  另外,公司或其他社会资本方根据出资比例享受平台公司的收益,同时通过参与PPP项目后期运营获得项目固定投资回报、可用性服务收益和未来运营收益。

  b.非并表型(南段南湖PPP项目和北段南湖PPP项目)

  南段南湖PPP项目和北段南湖PPP项目中,公司仅作为项目的施工单位负责项目具体施工,不参与项目的运营。其盈利模式与一般施工模式的项目相似,收益主要通过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实现。

  其他社会资本方根据出资比例享受平台公司的收益,同时通过参与项目运营获得未来项目的运营维护收益、可用性服务收入等收益。

  B.公司对PPP项目公司对外融资不存在担保或增信责任或其他支持义务

  公司承接施工的上述PPP项目,均通过平台公司自主进行对外融资,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担保或增信措施以及其他支持义务的情形。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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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图所示,公司跨区域经营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在保持华东地区稳步增长的同时,积极开拓其他区域工程业务。从项目区域分布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收入主要集中在华东、华中、华北和西北等地区。

  华东地区属于国内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也是公司最早开拓的市场之一,地方政府财政实力雄厚,市场需求强劲。经过多年的不断开拓与深耕,华东市场已经成为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市场,公司在该区域市场竞争地位突出。2016年G20峰会在杭州召开,带动了杭州及周边区域配套园林工程的密集施工,公司承接一批G20重点工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乡村振兴、生态综合整治等业务机会,先后承接了建德市美丽城乡精品示范道路打造工程等EPC工程项目和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推动了公司业务模式的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华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50%以上。

  华中地区是公司布局较早的地区,经过多年的耕耘,公司在华中地区已具备一定知名度。2017年,公司在该地区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比重仅次于华东地区,主要得益于公司承接的环南湖交通三圈南段和北段PPP工程、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游客服务中心园林景观EPC工程、环南湖交通三圈三眼桥-龙山-三道湾段园林景观EPC工程、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工程等大型项目。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拓展西北市场,2017-2019年,公司承接了渭南市中心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EPC项目、渭南市华州区渭华起义纪念馆及沿线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及渭南市华州区美丽乡村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等项目。2018年度及2019年度,西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19%和14.54%,仅次于华东地区。

  目前,公司基本构建了以主要经济发达城市为核心的全国市场,形成了较强的跨区域经营能力,亦增强了公司抵御市场区域性风险的能力,从而保证了工程施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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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19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各年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21.72%、31.39%、17.74%和29.15%。公司各期实现的营业收入中,第一季度及第三季度占比较小,而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相对占比较大。

  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业务具有较强的季度性:第一季度是传统性的施工淡季,冬天除低纬度地区外,其他地区不利于施工的开展,直接影响了施工进度;此外传统春节期间大部分施工人员返乡休假,施工周期较短。第三季度集中出现烈日高温天气,除了硬质景观施工之外,常规的绿化植物养植工作所受影响较大。通常情况下,夏季进行反季节苗木播种的坏死率较高,且养护难度提升,因此亦属于绿化种植的淡季。第二和第四季度属于传统的施工旺季,春秋之季亦是万物生长、林果丰收的佳季,气候及环境较适合绿化种植。此外,第四季度也符合加紧施工、加快结算,以争取年底前加快收款的行业惯例。综上,由于绿化苗木的种植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公司营业收入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5、报告期内收入波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中,市政园林项目收入占比90%左右。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普邦股份和乾景园林以地产园林项目为主,由于市政园林与地产园林的行业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可比性相对较低。剔除普邦股份和乾景园林后,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的波动趋势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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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由于具备较好的融资条件及资金实力,前期着力承接众多PPP项目,2018年受PPP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增长率有所放缓,部分上市公司甚至出现下滑,而公司积极开拓EPC业务,受PPP业务影响较小,收入增速相对较为稳定,2018年收入增长率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公司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园林绿化行业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适度承接工程新订单,同时把握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从而当期收入与2018年大致保持稳定。

  6、报告期施工业务收入增长、收入按区域波动与订单执行情况相匹配

  (1)报告期工程施工业务订单执行情况及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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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期末待执行订单数量=期末剩余还需执行的项目数量;

  本期完成订单收入=本期工程施工收入(包含已完成的工程变更部分收入);

  期末待执行收入=前期已签订合同收入(不含税)±工程变更部分收入-已完成订单收入;

  本期完成比例=本期完成订单收入/(本期完成订单收入+期末待执行收入);

  收入占比=本期完成订单收入/当期园林工程施工收入。

  (2)报告期工程施工收入增长、收入按区域波动与订单执行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与订单执行情况相吻合。从收入按区域划分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收入主要集中于华东、华中、华北和西北等地区。

  其中华东地区作为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市场,报告期各期收入占公司工程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主要实施的项目包括:建德市美丽城乡精品示范道路打造工程等EPC工程项目、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二期)PPP项目、兰溪市扬子江海绵城市生态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安庆市2017年城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南湖历史文化景区工程(第一标段)、徐州市迎宾路绿化工程等。

  报告期内公司华中地区工程业务收入占比较大,主要得益于公司承接的环南湖交通三圈南段和北段PPP工程、环南湖交通三圈龙山游客服务中心园林景观EPC工程、环南湖交通三圈三眼桥-龙山-三道湾段园林景观EPC工程、郑州市森林公园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工程等大型项目,相应业务收入随着上述主要工程施工进度的变化而呈现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积极拓展西北、华北等市场,报告期内承接了渭南市中心城市道路绿化提升改造EPC项目、渭南市华州区渭华起义纪念馆及沿线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及渭南市华州区美丽乡村景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等项目、空港经济区二期生态防护林(城市绿廊)项目一期工程—宁静高速公路两侧(津汉公路至纬三道段)绿化等工程项目。

  总体而言,公司业务拓展以华东地区为中心,工程施工业务线辐射全国范围,工程施工进度按合同条款执行,公司的施工业务收入的增长、收入按区域波动与订单执行情况之间具有较高的匹配度。

  7、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构成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销售等,其中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49%、96.92%、94.66%和95.09%,权重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合同(订单)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13.48亿元、18.36亿元、13.45亿元和15.09亿元。2020年1-6月,公司新中标工程合同金额为11.53亿元,包括巴中市恩阳区古镇西片区综合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雄安新区2020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施工总承包(第六标段)、新乡市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生态绿化项目施工二标段、郑州市中原现代花卉科技博览园一期工程等、龙游县市民生态休闲公园(一期)工程-城东大草坪、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徽省华阳河湖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项目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新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执行合同(在手合同)主要项目如下:

  (1)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十大在手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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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十大在手合同

  单位:万元

  ■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十大在手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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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十大在手合同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前十大在手合同余额分别为107,982.31万元、147,224.53万元、116,016.70万元和118,743.69万元,占各期末在手合同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0.10%、80.18%、86.29%和78.69%,整体占比较高,主要系大型项目集中度较高,且前十大在手合同主要为新签订或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为主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执行的合同金额较大,工程项目承做有序开展,随着公司各年不断承接新的项目,公司的工程收入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8、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少部分客户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6,396.85万元、6,653.87万元、4,000.41万元和4,811.8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5%、4.60%、2.69%和7.01%,占比较低。

  单位:万元

  ■

  注1、2、3、4、5:均为往年项目,仅剩少量尾款逐渐收回。

  ①第三方回款的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合同方委托支付所致,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第三方回款中:合同方与付款方系关联方的回款金额分别为6,236.85万元、6,314.39万元、3,142.39万元和4,701.8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3%、4.36%、2.11%和6.85%,占当期第三方回款的比例分别为97.50%、94.90%、78.55%和97.71%;合同方与付款方为非关联方的回款金额分别为160.00万元、339.48万元、858.02万元和110.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3%、0.23%、0.58%和0.16%,占当期第三方回款的比例分别为2.50%、5.10%、21.45%和2.29%。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由合同方与付款方为关联方所发生的回款构成。合同方与付款方无论是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报告期内发生的第三方回款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

  ②第三方回款成因及合理性

  公司发生第三方回款的主要原因包括:1)部分客户出于资金统一安排、调拨等原因,委托其母子公司或兄弟公司向公司支付款项(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珠山南坡景观绿化BT工程、昆明呈贡新城入滇河道洛龙河东段(一期));2)部分客户与公司及第三方因业务关系的原因,事先就合同付款事项签订三方支付协议,约定由第三方支付合同款(如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一期工程室外铺装及园林绿化工程(二标段));3)部分客户因偶发状况产生的委托第三方支付(如环南湖交通三圈三眼桥-龙山-三道湾段园林景观EPC工程)。公司第三方回款具备商业合理性。

  ③公司与付款方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中仅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系公司参股的PPP项目公司,其余均为非关联方。

  2017年1月及5月,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支付环南湖交通三圈三眼桥-龙山-三道湾段园林景观EPC工程款项4,815.00万元、185.00万元,合计5,000.00万元。

  该两笔款项系合同甲方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银行要求将资金打入交通银行账户,而当时杭园股份在交通银行尚未开户,因此甲方委托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代为支付。

  ■

  实际操作过程如下图所示:

  2017年1月24日,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将款项4,815万元(户名: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600711018150010450)支付给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户名: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899991010003074336),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在收到款项的当天即将款项4,815万元(户名: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899991010003074336)再支付给公司(户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账号:1202020119900296733)。

  2017年5月31日,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先将款项185万元(户名: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600711018150010450)支付给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户名: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899991010003074336),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在收到款项的当天即将款项185万元(户名:岳阳南段南湖交通三圈旅游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899991010003074336)再支付给公司(户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账号:78708100172186)。

  2017年6月6日,杭园股份已在交通银行开户(户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账号:436899991010003105788),因而未来将不会再发生该项目的第三方回款。

  ④第三方回款与销售收入的勾稽关系

  上述第三方回款均已获取了相应的三方回款协议或委托支付说明,发生原因合理。部分第三方回款具有一定延续性,之前年度签订的三方回款协议对之后年度的工程回款有支付约定的,仍会按照之前的约定完成回款,但2018年起新增第三方回款对应的客户数量有所下降。

  2019年,公司发生的第三方回款所对应的项目均为以前年度遗留项目。其中部分项目为早年竣工项目,仅剩少量尾款逐渐收回;剩余项目为以前年度约定第三方回款并延续至2019年,不存在2019年新增项目发生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第三方回款制定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或减少第三方回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占比较低。对于发生的第三方回款,公司均要求客户出具委托付款告知书或相关说明,在相应文件中说明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以及对应第三方的公司信息,并及时将回款情况与客户确认,有效识别并减少客户利用第三方账户进行回款的行为。

  针对第三方回款,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第十一条  公司与甲方(或业主方)签订业务合同后,应及时取得甲方(或业主方)相关工商资料并建立客户档案;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时,要求结算付款方与甲方(或业主方)的名称一致,如甲方(或业主方)确实存在需要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情况,需经公司同意,并须提供委托付款书面证明文件。公司须核查付款方工商信息及付款方与甲方(或业主方)的关联关系等。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后,审核付款方是否与甲方(或业主方)名称一致,若付款方与甲方(或业主方)的名称不一致,复核是否存在委托付款书面证明,若无已经审核同意的委托付款资料,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结算收款事宜。”

  (二)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业务类型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01,322.84万元、114,593.43万元、119,778.13万元和54,109.26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93%、99.20%、99.84%和99.98%,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以园林工程施工成本为主。

  2、各业务类别的成本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工程园林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销售等组成。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成本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成本主要由人工、机械、材料、苗木、专业分包和其他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成本随收入逐年增长,与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其中各成本构成基本稳定,各期之间不存在显著变化。各期成本构成情况和变动与公司各期具体实施项目情况基本相符,亦符合行业特征。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设计成本分别为833.95万元、1,425.86万元、1,983.20万元和604.41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82%、1.23%、1.65%和 1.12%。

  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图文打印费、制作费、直接人工及劳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成本变动与收入的增减变化相对应。2018年度,设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36%,成本增长70.98%;2019年度,设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25%,成本增长39.09%。

  (3)苗木销售业务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苗木销售成本分别为1,076.09万元、820.40万元、730.63万元和218.05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06%、0.71%、0.61%和0.40%。

  苗木销售成本包括苗木的购置成本和苗木达到郁闭度前耗费的人工、肥料、水电等相关支出。2018年度同比2017年度减少了23.76%,2019年度同比2018年度减少了10.94%,与苗木销售收入的增减变化相对应。

  (4)公司对总成本的预计是合理、准确的

  1)报告期执行完毕项目实际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的对比情况

  公司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及时、合理地预计项目总成本,每季度项目部、工程管理总部配合成本合约部对项目成本进行复测,及时更新项目预计总成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个合同预测出现重大偏差的情况,报告期内实际成本与预计成本的差异情况对收入确认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各期竣工项目中,其在报告期内累计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前十大项目竣工时累计投入与初始预计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①2020年1-6月竣工项目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1-6月竣工项目数量及金额较少,此处仅列累计确认工程施工收入超500万元的项目情况。

  ②2019年竣工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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