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月8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亚太药业”)接到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通知,获悉亚太集团与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股份质押为原股份质押的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及其子公司亚太房地产、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及其配偶钟婉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3,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7%,其累计被质押、冻结本公司股份193,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7%,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6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2%,累计被司法冻结本公司股份193,004,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7%,轮候冻结130,242,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冻结情况及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