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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鉴于2021年1月11日为主要市场节假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2021年1月11日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于2021年1月12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9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

  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月27日合同生效。根据《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定期收益分配机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2021年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实行定期分红机制,分红周期为每季度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预定年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4元,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1元。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预定分红金额(预定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额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据此确定的单位分红金额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预定分红金额(预定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预定单位分红金额进行收益分配之外,对于单位可供分配利润超过预定单位分红金额的部分可用于补足当年前几次收益分配周期实际单位分红低于预定单位分红的差额,力争实现年度分红目标。其他分红事项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9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9月18日合同生效。根据《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定期收益分配机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2021年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实行定期分红机制,分红周期为每季度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预定年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4元,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1元。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预定分红金额(预定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额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据此确定的单位分红金额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预定分红金额(预定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预定单位分红金额进行收益分配之外,对于单位可供分配利润超过预定单位分红金额的部分可用于补足当年前几次收益分配周期实际单位分红低于预定单位分红的差额,力争实现年度分红目标。其他分红事项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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