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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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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1-003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重汽”)以现金增资11.42亿元人民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1-004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江铃汽车”)拟对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重汽”)以现金增资11.42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8日以书面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铃重汽的注册资本将从181,793,174元人民币增加至1,323,793,174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江铃重汽增资11.42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100%持股。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注册资本: 181,793,174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晓军

  注册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化章街5号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煤机配件、各种铸锻件的设计、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发动机、摩托车的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电产品、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等。

  江铃重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经查询,江铃重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江铃重汽增资,主要是通过增资的方式降低江铃重汽的资产负债率,便于江铃重汽进行业务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前后,江铃重汽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2021-005

  200550         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5日至1月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B股股东应在2021年1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月18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登记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证券部

  2、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勤、袁君

  电话:86-791-85266178

  传真:86-791-8523283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0

  2、投票简称:江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董事会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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