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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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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6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1年1月7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基金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203,830,004.08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7.48%,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203,830,004.08份,表决结果为203,830,004.08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3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1年1月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调整如下: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

  (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调整赎回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调整费率的具体时间,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修改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基金将自2021年1月8日起实施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即自该日起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时按照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有关赎回费率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自2021年1月8日起正式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

  四、备查文件

  (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修改说明》)

  (二)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1月8日起在中信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中信银行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中信银行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二、咨询渠道

  (一)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中信银行网站:bank.eciti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泉股份,代码:603179)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新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1月6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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