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0年12月24日,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4)。

  2、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于2021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4,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其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累计减持2,376,0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占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58.37%,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减持计划项下的减持股份行为。

  4、本公告相关比例系根据2021年1月6日公司总股本145,370,700股计算所得,数据可能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下同。

  一、 股东减持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于2021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4,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

  截至2021年1月6日,其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累计减持2,376,0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占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的比例为58.37%,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赵光辉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其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47,475,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注2:本次减持前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注3:2021年1月5日,赵光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81,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光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光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意向,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赵光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锁定期满两年内,赵光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数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行为不得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光辉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赵光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赵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