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0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7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B1001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解旗先生
公司董事、董事长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31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1,370,15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628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284,807,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101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85,342,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273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叶可安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46,770,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6%;
反对 3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弃权23,052,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25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142 %;
反对3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7 %;
弃权23,052,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82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谢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补选谢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公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64,479,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2 %;
反对5,667,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6 %;
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0,96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553 %;
反对5,667,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12 %;
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芳、叶可安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1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1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0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在韶钢营销中心1002会议室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人数为7人,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董事会由公司原副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0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7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调整了第八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各专业委员会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委员:董事长解旗先生、董事谢志雄先生,董事张永生先生。董事长解旗先生任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的公司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
(二)审计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独立董事谭燕女士、董事莫玲女士。刘中华先生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成员由内控管理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组成,内控管理部负责人任工作组组长。
(三)提名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向凌女士、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董事长解旗先生。向凌女士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任工作组组长。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谭燕女士、独立董事向凌女士、董事莫玲女士。谭燕女士任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运营改善部负责人组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任工作组组长。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0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7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原董事长李世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解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其任期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解旗先生简历附后。
同时,解旗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解旗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公告。
附:董事长解旗先生简历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附:董事长解旗先生简历
董事长解旗先生简历
解旗,男,1971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宝钢分公司热轧厂三轧钢分厂厂长、厂长助理,宝钢股份热轧厂厂长助理兼生产技术室主任,热轧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钢管条钢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宝武安全生产监督部、能源环保部、科技创新部部长,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韶钢松山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韶钢松山董事长、党委书记。
解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解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解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解旗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解旗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