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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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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0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7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2020-023号公告。

  (二)截至2021年1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6,00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回购最高价格4.3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65元/股,回购均价3.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7,974,351.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7月2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2020-020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6,000,008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份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方案以及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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