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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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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1年1月6日,经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程龙超协商一致,签订了《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转股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收购程龙超持有的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30%的股权(程龙超截至目前尚未对其持有的30%股权实缴出资)。收购完成后,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贸易”)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2、上述公司收购事项在公司总经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程龙超,自然人,男,中国籍,1964年出生,住址:安徽省利辛县程家集镇。

  交易对方程龙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H2F4B3B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107号3幢5楼506室

  5、法定代表人:刘瑞杰

  6、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3月2日

  8、营业期限:2020年3月2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牲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散装食品销售)。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州贸易70%的股权,程龙超持有杭州贸易30%的股权。程龙超持有杭州贸易3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资金来源:本次公司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标的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杭州贸易最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程龙超

  标的公司: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350万元。乙方拟将其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

  2、转让价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转让所持目标公司的30%股权给甲方,甲方以现金出资1元认购目标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剩余未实缴出资由甲方按标的公司章程约定按期缴纳。乙方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后,将不再是标的公司股东。

  3、支付时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1元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费用承担: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应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鉴于杭州贸易自然人股东程龙超尚未对杭州贸易实缴出资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与程龙超协商一致,拟以人民币1元收购其持有杭州贸易30%的股权。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杭州贸易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杭州贸易的控制,提升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杭州贸易的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控制风险,促进子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贸易、程龙超共同签订的《杭州华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转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1年1月6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华统股份”)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统股份”)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本公司股份30,229,604股(占截至2021年1月5日本公司总股本的6.745%)的股东甲统股份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964,152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108%),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上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年末甲统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为7,557,401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甲统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截止本公告日,甲统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为30,229,6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45%,且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华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华统股份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964,152股(即不超过截至2021年1月5日华统股份总股本的1.108%)。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上年末甲统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年末甲统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为7,557,401股)。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8、其他: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甲统股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通过持有甲统股份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林振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甲统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甲统股份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知华统股份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甲统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甲统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同时,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因此林振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不需要自动延长6个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甲统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理人减持股份实施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甲统股份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理人减持股份实施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甲统股份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甲统股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甲统股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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